監管機構必須先進行溶出度測試,然后才能將藥物發布用于臨床或投放市場。這些測試用于開發和評估新配方,以控制藥品的質量,并確保生產過程中的變化不會對藥品的質量和性能產生影響。溶出度測試也是建立體外/體內相關性(IVIVC)的有用工具。
許多藥物被配制成用于口服的固體劑型。溶出度測試用于預測這些藥物的吸收。它可以研究活性成分從劑型(通常是片劑或膠囊劑)的賦形劑中的釋放及其在生理條件下的溶解。溶出介質通常是pH值為1.2(代表胃液)或6.8(代表腸液)的緩沖溶液,但是根據藥物的理化特性及其制劑的性質,可以使用其他溶出介質。 。例如,可以將表面活性劑或酶添加到緩沖液中。將溶解介質置于容器中,并保持恒定溫度(通常為37±0.5°C)。在整個測試過程中保持溫和的攪拌條件。zui常用的方法是提籃(設備1)和槳(設備2),但還有許多其他方法可用(流通等)。在特定時間收集樣品并進行分析。
對更復雜的劑型(例如,緩釋制劑,透皮貼劑等)進行溶出度測試提出了挑戰,目前正在為它們開發特定的溶出度測試程序。溶出度測試方法由當地藥典建立。藥典討論小組(PDG)旨在統一美G藥典(USP),歐洲藥典和日本藥典所述的方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