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目的:建立LB-881B型六管
崩解儀的檢定規程。 2 范圍:檢驗室LB-881B型六管崩解測定儀的檢定。 3 責任者: QC主管、QC檢驗員對本SOP的實施負責。 4 程序: 4.1 說明
4.1.1
崩解儀是用于檢測固體劑型如片劑、膠囊劑、滴丸等藥物崩解時限的儀器。儀器主要由網籃、機械振動裝置、控溫、定時顯示四大部分組成。
4.1.2 本規程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G藥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XA崩解時限檢查法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G醫藥行業標準YYO、123-93“
崩解儀”制訂。
4.2 檢定項目和技術要求 4.2.1 吊籃
4.2.1.1 玻璃管(6支),長77.5±2.5mm,內徑21.5mm,壁厚2mm。 4.2.1.2 透明塑料板(2塊),直徑90mm,厚6mm;板面6孔,孔徑26mm。 4.2.1.3 不銹鋼板(1塊),直徑90mm,厚1mm,板面6孔,孔徑26mm。 4.2.1.4 不銹鋼篩網(1塊),篩網內徑2mm或0.425mm(滴丸劑用)。 4.1.2.5 不銹鋼軸1根,大于80mm。 4.2.2 擋板
4.2.2.1 擋板(6只),透明塑料板制,直徑20.7±0.15mm,厚9.5±0.15mm。 4.2.2.2 擋板小孔,孔數5孔,孔距中心6mm,孔徑2mm。
4.2.2.3 擋板V型槽,上端寬9.5mm,深2.55mm,底部開口寬1.6mm,深1.6mm。 4.2.3 吊籃上下移動距離為可調節55±2mm。
4.2.4 吊籃下移****低點時篩網距燒杯底部可調節為25mm。 4.2.5 吊籃往返次數為每分鐘30-32次。
4.2.6應能使燒杯中所用試驗溶劑的溫度穩定在37±1℃。4.2.7 崩解儀所附的電子顯示時鐘的精度應能調節**±5秒/24小時。 4.3 檢定條件
崩解儀應置于干燥通風和無腐蝕氣體的房間內進行檢定。 4.4 檢定方法
4.4.1 吊籃和擋板尺寸檢定,應選用0.01mm的游標卡尺。 4.4.2 性能檢測 4.4.2.1 吊籃往復次數
用**小刻度值為0.2s的秒表計數,測量吊籃往返次數,測量值應符合本規程4.2.5項的規定。
4.4.2.2 吊籃移動距離
用精度為0.05mm的高度游標卡尺測量起端和終端,測量值應符合本規程4.2.3項的規定。調節吊在下降時****低點點篩網距燒杯底部值應符合本規程4.2.4項的規定。
4.4.2.3 溫度控制性能
在低型平底燒杯內注入1000ml水,待水溫升**37℃后,用分度為0.5℃的水銀溫度計,測量燒杯內水的溫度值,應符合本規程4.2.6項的規定。
4.4.2.4 時鐘精確性
用一預先檢驗的誤差在±2秒/24小時以內的手表或電子顯時器對時鐘進行連續48小時的觀測。
4.5 檢定結果處理和檢定周期
4.5.1 檢定結果經連續三次測試證明全部項目均符合技術要求者,判為合格,方可使用。如不符合,應予檢修后再行檢定。
4.5.2 檢定周期為1年。
4.6 本SOP附有附件:“LB-881B型六管崩解測定儀的檢定結果(一)”、“LB-881B型六管崩解測定儀的檢定結果(二)”。